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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1-05 15: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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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边 彝 族 自 治 县

        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川教电文〔2018〕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川委教组秘〔20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较好地维护了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职业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川教电文〔2018〕34号)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全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对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切实完善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

        坚持教育优先战略,优先保障教师待遇,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战略性支持领域予以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有关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

        (一)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平均工资水平比较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计算比较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按现行政策规定实施,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参考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确定。同时,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全县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核算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算比较口径,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采取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的办法,保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倾斜政策。严格落实好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不断提高全县乡村教师生活保障水平。

        (四)统筹发放奖励性补贴。在落实《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应及时统筹考虑全县义务教育教师。

        (五)建立健全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工资待遇,要按照国家及我省政策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落实到位。要健全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坚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强统筹,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实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及时发放到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六)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会商机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共同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每年定期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注重运用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比对信息,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决策。人社部门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财政部门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作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关键一招”,千方百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教育部门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突出优劳优酬,克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有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含非义务教育高中教师,下同)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具体工作,推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落到实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各相关单位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实施,切实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主体责任。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县教育局。积极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和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做好绩效工资总量日常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按时、足额、公正分配绩效工资;积极协调各部门发挥联动效能,严格落实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2.县委组织部。每年测算一次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

        3.县人社局。每年比对测算一次公务员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科学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为新招聘教师办理入职手续;每年对教师工资进行正常升薪,常态化晋升教师岗位等级,为教师晋升职称、学历等情况及时套改工资。

        4.县财政局。教育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确保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跟踪、检查、督导。

        (三)加强舆论引导。保障工资待遇涉及义务教育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研判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惠及千家万户重要民生事业,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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