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乐发改政策〔2022〕246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652号)要求,决定在我市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现将《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2.乐山市评定分离方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水务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