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
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进一步改善彝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2.四川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
3.四川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目标
围绕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精准帮扶;支持实施带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项目;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的要求,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断改善彝区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促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
(一)资金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下达10168万元。
(二)项目类别及投资计划
经过调查摸底和实地规划,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提升”原则,围绕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确定实施163建设项目,其中:“1+6+N”园区建设项目33个、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项目18个、补齐补强项目24个、脱贫攻坚续建项目88个,概算总投资26855.37万元,安排下达资金9964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设项目清单中有17个建设项目暂未安排资金,待有关乡镇和部门启动实施后纳入本年度第二批中省资金。
四、进度安排
(一)项目规划。按照“规划到村、设计到户”要求,由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指导聘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于5月上旬前完成规划设计。按照“五个必须公开”要求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苗木自移、土地自调、矛盾自消、手续自办”落实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主体为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就业促进中心、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部门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单位为县财政局。6―10月为项目实施阶段,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进度要求,从5月10日―10月20日进行倒排工期,确保10月20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各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完善质量检测、竣工结算、评审等报账资料。各乡镇于2021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自查验收,各部门于2021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验收,并按程序完成县级报账,确保到12月底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进度达到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程序,强化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公告公示制度,严格履行设计、预算、政评、招投标、审计等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对工作出色,成绩显着的单位在年终绩效奖中予以加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机关有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