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政府采购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职能简介: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县委部署和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文旅发展突破年”工作主线,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为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分离推动高质量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县委部署和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文旅发展突破年”工作主线,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检察院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县检察院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1名,其中:行政30名,工勤1名,事业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808.0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6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808.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9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80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09万元,占85.15%;项目支出120万元,占14.8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检察院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68万元。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37万元,占8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1万元,占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1万元,占2.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2.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检察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3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3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检察院等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检察院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检察院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43.9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设备和检察工作网设备采购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08.0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0万元,主要是项目检察院工作经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2.0平台、检察工作网终端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办公楼租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099.39万元,其中: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