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专项规划要求,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的事务。
3、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学校抓好双语教育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古籍的搜集、整理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和使用等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5、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时掌握宗教活动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来,我局紧扣自治县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14475” 的思路和奋斗目标,狠抓党的建设,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积极争取民族资金助推脱贫攻坚,着力维护宗教和谐,民族宗教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狠抓党建工作。
1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护根”行动。
3深入开展“三收一送”活动。
4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3、强化督促指导,深化创建工作。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申请到位民族资金834万元,其中: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13万元、省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项目资金80万元、省三州开发资金267万元、省民族事业专项资金30万元、积极主动与市民宗局汇报,争取“十二五”期间市级扶贫结余资金(预算外资金)144万元。
四、狠抓脱贫帮扶工作
1.狠抓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2.积极争取资金助脱贫。
3. 深入开展惠民活动,密切干群关系。
4.认真按照县上的要求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
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1、认真开展了依法治县移风易俗治理“双高”和丧葬浪费工作。
2. 认真开展城乡环境“脏乱差”治理活动。
六、全力打造民俗文化,传承发展民族文化
1.全力打造彝族民俗文化,助推彝寨旅游业的发展。
2.加强彝研会管理。
3.完成省级古籍保护项目《佐伙木莫》的申报工作。
七、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制定了民族团结进寺庙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和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人心。严格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引导教职人员正信正行,充分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
二、部门概况
民宗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民宗局本年收入合计117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单位:万元
2017年民宗局本年支出合计108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49万元,占25.60%;项目支出803.69万元,占74.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0.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31万元,增长8.7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37万元,增长4.4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11万元,占4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7万元,占3.67%;医疗卫生支出5.62万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15.15万元,占1.40%;农林水522.38万元,占48.36%;其他支出6.24万元,占0.5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预算(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预算(类)民族事务(款)民族专项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98.24万元,完成预算62.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部分项目未报账。
4. 一般公共预算(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预算(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3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完成报账。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利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2.38万元,完成预算8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部分项目未报账。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7.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80.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报废处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民宗委调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省、市民宗宗调研民族工作等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4万元,比2016年增加0.23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宗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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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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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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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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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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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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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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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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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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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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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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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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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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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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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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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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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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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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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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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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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参与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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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政令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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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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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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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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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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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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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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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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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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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县级民族机动金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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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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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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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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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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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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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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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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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专项工作(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2.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事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应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保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农林水支出(类)生产发展(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