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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4-02 17: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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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中央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进一步改善彝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2.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

        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目标

        按照到村到户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的要求。围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精准帮扶,支持实施带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项目,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力度,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补短弱项,继续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的要求,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1006万元(其中:支持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487万元、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19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22万元)。

        四、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经过调查摸底和实地规划,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提升”原则,围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确定实施建设项目3个,预算总投资1613.67万元,安排下达资金1006万元。

        (一)产业发展

        1.新林镇茗新村30公里产业环线连接路建设项目1.9公里、宽4.5米,预算总投资590.67万元,财政投入资金197万元,涉及行政村1个,项目受益总户数为670户,其中:脱贫户数148户,项目实施后减少产业发展运输成本,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2.杨河乡仲子村官家山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9.788公里、路基路面同宽4.5米,预算总投资536万元,财政投入资金322万元,涉及行政村3个,项目受益总户数为848户,其中:脱贫户数200户,项目实施后提高林区森林防火效益,方便群众采竹笋,减少群众运输成本,增加群众收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民生项目

        支持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1个,预算总投资487万元,财政投入资金487万元,涉及行政村91个,项目受益总户数为37557户,其中:脱贫户数723户,降低取得扶贫担保贷款成本,扶持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稳定增收。

        五、进度安排

        (一)项目规划。按照“规划到村、设计到户”要求,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指导聘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在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苗木自移、土地自调、矛盾自消、手续自办”落实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及部门,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主体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单位为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阶段为3月―11月份,各乡镇及涉及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进度要求组织实施,确保12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任务。

        (三)检查验收。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完成同步完善质量检测、竣工结算、结算评审等相关资料。各乡镇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于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自查验收,各责任单位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于2022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验收,并按程序完成资金报账,确保项目资金报账进度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中央衔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事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程序,强化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文件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文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一是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范围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二是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中、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成公告公示;三是深入推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致富,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项目资金可先行调剂使用,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县政府备案。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实施、组织验收,做好乡镇项目资金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各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积极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公告公示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列为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审计局的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对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局补助资金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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