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单位职能:负责人大、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文书档案、人事、财政、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承办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民政救灾、救济、优抚、计生、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国土、科技、统计、乡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司法民事调解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扶贫凝心聚力,脱贫攻坚成效显着
(1)减贫目标如期完成。2017年预脱贫130 户398人对标“一超六有”均达到脱贫标准,其中宜坪村42户114人,贫困发生率为0%、庙岗村4户11人,贫困发生率2.05%、群力村31户96人、泉水村34户119人、红岩村19户58人,年度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增幅度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减贫任务,实现宜坪村、庙岗村达标退出。
(2)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宜坪村、庙岗村彝家新寨新建55户、改建17户,易地扶贫搬迁4户(红岩村2户,群力村2户),宜坪村145户风貌打造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129户,保障了减贫人口住房安全;宜坪村、庙岗村产业发展资金160万元已产生效益;红岩、庙岗通村公路和宜坪、庙岗通组公路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宜坪、庙岗联户路全面完成,出行难问题有效解决。
(3)产业发展稳步实施。完成了宜坪村峰糖梨260亩,1079亩脱毒马铃署基地建设,新建全自动的蛋鸡养殖场1个,完成巩固核桃基地3000亩、枇杷基地700亩、黄金梨基地300亩、蜡虫基地3000亩、高山蔬菜基地3000亩。创建种植、养科技示范户28户,全乡生猪出栏5500多头、牛出栏300多头、羊出栏900多只、小家禽出栏13000余只、兔子出栏24000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动物防疫群体密度95%以上,全年未出现爆发性流行重大动物疫病。
(4)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建立产业扶持基金350万、产业发展资金330万,全乡通过发展五小到户产业、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多渠道增加收入,2017年全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48元,增幅10%,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5)移风易俗初显成效。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深化“三纲三法三载体”,通过分村按季评选表彰五星户,移风易俗文化大蓬车文艺汇演等形式,全乡贫困户感恩奋进氛围日渐浓厚,干部群众卫生文明、勤俭创业、遵法守约新风逐步形成、
2.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福祉着力改善
(1)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坚持发展为民、发展惠民,投入资金1257万元,实施民生工程项目12个,深入开展“三收一送”活动,办理各类民生服务187件,着力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饮水等民生问题,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2)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加强一村一幼建设,投入资金15万元,完成宜坪村幼儿园达标建设,全力推进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发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8.45万元,发放贫困大学生贷款助学11人11万元。
(3)卫计事业加快推进。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设成标准化村卫生室6个。加大卫生扶贫力度,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积极发挥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作用,医疗救助124人,救助资金24.88万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签约城乡居民7000余人,惠及贫困户1548人。居民健康规范化建档率达96%,基础免疫接种率95%以上,加强免疫接种率90%以上、强化接种率95%以上。积极实施有计划生育,计生三查率达93%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积极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4)文体事业更加繁荣。坚持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成立8只文艺表演队,举办两次大型文艺汇演,村组广场舞蓬勃兴起。完成“村村响”4个,户户通447户,开通乡级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和综合文化站作用,借阅图书达500人次以上。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安置便民健身器材4套,组队参加全县首届“民族团结杯”趣味运动会。
(5)劳动保障持续加大。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将低收入群众纳入农村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300人,新农合参保率达97%以上,小额保险完成3188人,完成全乡“三农普”工作。全年转移劳动力输出2500多人,举办劳动技能培训5期300多人。
3.社会管理倾力创新,内生动力更加凝聚
(1)紧抓安全维稳。坚持推进平安宜坪建设,突出非媒矿山、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检查安全隐患20次,隐患问题整改率达95%。紧盯重点案件、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人群,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包案责任,排查矛盾纠纷71件,化解较大矛盾纠纷64起,调处成功率达90%。
(2)着力环境改善。开展移风易俗集中宣传16次,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悬挂标语20幅;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6次,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18次;分村按季度开展“洁美户”评选;加大畜禽污染、农村污染源的排查整治,责令55户养殖大户完善畜禽粪便净化设施。庙岗村和乡场镇周边排污管网建设有序推进,污水处理站建设前期工作有力推进。强力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出动垃圾清运车600台次,清运垃圾废物1000多吨,清理“五乱现象”10多处。加强对占道经营进行了整治,实现坐商归店,还路于民,还净于民。
二、部门概况
宜坪乡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宜坪乡本年收入合计64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4.0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84万元,增长23%。增长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的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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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4.84万元,增长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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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0万元,占54%;农林水支出192.33万元,占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3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9.5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9.76万元,占4%;其他支出11.50万元,占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项)专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决算为9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行政 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行政 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乡在公务用车上合理派车,严格控制次数,减少相应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0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2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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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重,用车次数增多,车子老旧,修理频繁。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和调研等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8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7年1月3日接待驻村工作组、联户干部到宜坪村开展入户工作,850元;2017年1月5日接待县换届风气督察组督查,300元;2017年1月6日接待市政协到宜坪村走访慰问,580元;2017年1月24日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帮扶慰问我乡,580元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5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各级巡察、督察、检查、调研和联户干部下乡开展工作激增,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宜坪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4万元,比2016年减少8.2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宜坪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宜坪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20.3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率比较低,没有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固定资产采购需求,也未及时对老旧资产进行清理和报废;二是人才培养还不到位,特别是在专业人才培训培养上还比较滞后,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并按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及账务处理;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培训,特别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有效解决科技创新能力短板,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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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0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
完成时效 |
5 |
|
||
完成成本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行政 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行政 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