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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0-2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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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新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新林镇党委的职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好机关党组织,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新林镇政府职能: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养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高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益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新林镇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实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放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查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镇村机耕道德规划建设;承担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组织实施及初步审核;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工作:全镇11个省定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78户3660人,2017年顺利完成了卷木村、麻柳村、水井村三个村退出和124户504人预脱贫任务。

        2.交通会战工作:完成红椿村通组公路建设4.5公里;麻柳村6公里硬化和11公里安防设施新建任务,九龙村3公里通组路,新林镇至红花乡道硬化任务。

        3.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全镇安全检查共66次,落实整改16次,发放宣传资料2168余份;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2起。

        4.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强化宣传村两委换届前纪录、制度,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前期各项工作。

        5.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完成全镇住房建设173户,产业发展投资10万元种植峨参200余亩;投资50万元种植桃子200余亩;投资40万元养蜂400余桶。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调整的设置

        按照省、市、县对镇镇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新林镇机关领导机构设党委、人大、政府,不设政协机构,设镇人民武装部,为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镇镇党委、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

        1.新林镇行政机关的机构调整与设置

        新林镇综合设置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干部,人员编制在镇行政编制总数内统筹考虑,设四个内部机构,即:

        党政办公室: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负责人大、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文书档案、人事、财政、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承办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救灾、救济、优抚、计生、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和司法民事调解等工作(对外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农村经济办公室:归并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国土、科技、统战和镇企等职能。

        司法综治办公室: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新林镇不设行政执法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的地方税务所、工商所和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按规定设置。

        2.新林镇事业机构的调整与设置

        按照科学合理、集中规范的原则,在整合现有新林镇事业机构的基础上,综合设置新林镇直属事业单位,对应镇机关综合办事机构个数,设置3个镇直属事业单位,即: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经、农技、林业、水土保持等综合性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其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镇镇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对外挂牌)。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教育、卫生防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新林镇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领导职数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新林镇设书记1名,镇长(兼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2名(1名兼纪委书记),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3名,镇人武部长(由副镇长兼任)1名核定新林镇行政编制16名,核定机关工勤编制0名。

        2.新林镇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

        新林镇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核定为19名;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2个(畜牧兽医站、基层国土所),畜牧兽医站编制6名、基层国土所事业编制1名(负责新林镇基层国土工作)。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新林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88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1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新林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1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67万元,占80.81%;项目支出175.45万元,占1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16万元,增长10.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1.16万元,增长15.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06万元,占49.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1万元,占10.33%;医疗卫生支出13.09万元,占1.43%;农林水支出261.81万元,占28.65%;住房保障支出34.77万元,占3.8%;其他支出60.98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0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6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8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8万元,占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9万元,占6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0万元,下降8.28%。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余批,1250余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检查时公务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林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0万元,比2016年减少32.27万元,下降28.54%。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林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置、人畜饮水、产业发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18.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确定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分析执行难点制定措施,强化预算执行。二是增加绩效评价预算投入,扩大绩效评价数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行,与资金安排挂钩。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产业发展

        5

        民生改善工作

        5

        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保障

        5

        社会事业工作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5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二是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5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乐山市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新林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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