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县委编委办批准的支付中心成立文件,主要职能是:
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直接支付账户和单位小额支付账户,规范财政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及分类账,从事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3统一受理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根据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进行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
4.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会计核算业务,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及时提供财政支付信息。
5.执行预算动态监控。
完成账户的年检工作及日常对账工作并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及执行预算动态监控。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于一级决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中心收入总额为161.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31万元。 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22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6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7.54万元,社会保障3.60万元,医疗卫生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31万元。
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2.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无出国(境)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未产生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维修费及汽油费。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用于下乡检查乡镇财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