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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3-31 21: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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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365平台_365bet网上娱乐_365体育论坛网址彝族自治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

        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吸取山西省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质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1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2020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住建发〔2020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推进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到实处。

        20216月底,基本完成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并录入“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形成台账。

        20216月至202212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202212月底,基本完成县城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范围

        县城区顺河、大坪、景阳、东风四个社区辖区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约800幢房屋)。重点突出居住建筑及受灾房屋、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疫病集中隔离场所、文体场馆、交通运输场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院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乡结合部群租房、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加强房屋建筑排查。“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违法违规改建(扩建),擅自加层、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建筑,老旧建筑;“三合一”场所;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规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易可燃材料,建筑外墙饰面脱落、外墙保温层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结构松动,受洪涝灾害威胁严重的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涝灾害隐患等情况的农村房屋、彩钢房板房。

        (二)加强人员聚集场所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隔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报警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三)加强隐患排除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疑似违建房屋清单,抓好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便拆除但危及周边安全的,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随意出入;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离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

        四、排查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1115—25日)

        县住建局、沙坪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的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要加大房屋建筑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共同抓好这项关乎百姓民生、社会安全的工作。

        (二)自查自纠(126—228日)

        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由业主进行自查,向所属社区报告相关信息,规范房屋使用行为。

        (三)数据核实(31—10日)

        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由各社区协助对需排查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的数量进行核实。

        (四)县级核查(311—630日)

        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幢为单位对排查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地等建筑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出具房屋安全的鉴定证明。在排查过程中,同时建立疑似违建房屋台账,并对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等相关程序审批手续开展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住建局牵头,成立以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沙坪镇,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及审核各项经费开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划分,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经费的落实。要将排查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经费列入年终预算调整,专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社区要按照管辖区域,组织动员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开展自查,如实提供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建设手续情况。县住建局要调动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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