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直达资金下达以来,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等相关工作。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截至3月31日,下达我县直达资金总额为25853.45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24690.29万元,地方安排资金1163.16万元,目前已全部分配完毕。共拨付直达资金9167.49万元,支出进度为35.5%,其中中央安排资金8874.56万元,地方安排资金292.93万元。
二、直达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根据上级直达资金文件要求,今年我县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成品油税费改革项目、教育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包括营养餐和工作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创业补助、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项目。
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后,资金到位区(县)迅速,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2022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60万元,主要是对城乡低保人员、精神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发放低保补助、临时补助、护理补助等,截至目前已支出817.86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一定改善,解决了生存需要,受益群众对救助补助资金的满意度较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提高了政府部门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工作落实,确保直达资金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主管部门加快工程进度、完善报账资料等,加快直达资金申报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直达资金,对直达资金每个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同时及时对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支付数据进行关联,完善惠企利民发放明细等各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