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根据上级直达资金文件要求,今年我县直达资金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87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低保人员、精神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发放低保补助、临时补助、护理补助等,截至目前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68万元,惠及人员5204名,惠及人次达21712次。
从整体上看,我县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同时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解决了生存需要,受益群众对救助补助资金的满意度较高,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提高了政府部门形象。